根据《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政审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一、政审结果
应参加政审人员5人,实际政审5人,政审合格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拟聘用人员
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5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当面或电话向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826—8862209)、中共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0826—8862210)反映。
附件: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政审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四川华蓥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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